美利坚合众国的南部诸州,亦产生了与上面类似的困难。美国自棉花的利用有了大发展以后,就已产生大规模耕作地制度。在18世纪后期,英国发明了棉纺机(1768年至1769年)及织布机(1785年),后来美国又发明了锯齿轧花机(1793年),后者使棉花的充分利用成为可能。棉花的大量贩卖遂日益发达,远远超过麻物及羊毛生产。此种因机械的使用而导致的棉织品的大量生产,在欧洲和美国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影响。在欧洲,由于棉花生产的刺激,产生了自由的劳动力组织——最初的工厂,如英国的兰开夏郡(Lancashire);但在美国,其结果却是奴隶制度。
在16、17世纪,人们曾想利用印第安人进行大量的生产。但不久后就明白印第安人没有用处,于是转向黑人的输入。但因为他们没有家室,故不会生育后代,而在新英格兰诸州,又先后禁止奴隶买卖,因此经过一代后,到18世纪末,就出现了奴隶非常缺乏的情况。想通过耕作地来赚得当时颇贵的船费的贫穷移民,亦曾被利用过,但仍嫌不足。于是人们就实行繁殖黑奴的方法。此种黑奴繁殖法,在南部诸州经营得非常有组织,甚至可以分为黑奴繁殖州和黑奴消费州。又因为利用奴隶劳动需要土地,故也发生了一种斗争。利用奴隶劳动的先决条件,是土地的廉价以及常常可得到待开垦新地的可能性。大概因为劳动力既贵,则土地不能不低廉,而且黑人不会使用新的用具,只能用原始的用具来经营,故黑人的耕种,其实是使地力耗竭的耕种方法。于是自由劳动的诸州和不自由劳动的诸州之间开始斗争。在此,出现了一种特异的现象,即补充的生产因素,就是奴隶增加了地租收益,但土地不产生地租收益。从政治上来说,此种斗争,是北部的资产阶级和南部的殖民贵族之间的斗争。站在前者一方的,是自由农民;站在殖民者一方的,是南方没有奴隶的白人,即所谓的“穷苦白人”,因为此种穷苦白人,深恐黑人解放后,他们会丧失身份地位,而且在经济上形成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