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夏日里,我的同代人有些去了波士顿或罗马,投身高雅的艺术;有些在印度冥思苦想;其他的则到纽约或伦敦去做生意。而我呢,却与新英格兰其他的农民一道献身农事。
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吃豆子,我生性属于毕达哥拉斯派(不食豆派)。但只要关系到大豆,不管它们是为了食用,还是为了选举或换取大米,将来或许还是会在某个人的寓言中占有一席之地——为了比喻或象征,总得有人在田间劳作吧。总之,这是一项难得的娱乐,但如果持续时间太长,也可能成为一种虚耗。
尽管我没有施肥,也没有一次性把所有地都锄一遍。但我经常是一到地里就开始锄,最后也得到了相应的报偿,正如伊夫林所说:“实际上,任何复合肥料或粪肥都抵不上勤快地挥锄动铲,来翻新泥土。”他又接着说:“土壤,尤其是新鲜的土壤,蕴涵着某种磁力,可以吸住盐、力或营养(随你怎么叫吧),来赋予农作物生命力。正因如此,我们辛勤劳作来养活它,也养活我们自己,所有的粪肥与其他污秽之物只不过是此种优良品的替代品。”此外,这是一片“耗尽肥力的、贫瘠的土地,它正在享受着安息之日”。或许正如凯南尔姆·迪格比爵士认为的那样,它们从空气中吸取了“生命力”。我收获的豆子居然共有12蒲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