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在许智泰一曲《驼铃》中结束,大家走出好世界时,刚刚月上柳梢头,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的惆怅,我懒得去市府大院内取自行车,尽管市政府与好世界只一墙之隔。我也没有打车,只想在夜幕中走走。本来以我父亲的经济实力,我是可以开宝马上下班的,但是市长、副市长们坐的也不过是奥迪,我开宝马,无异于自毁前程。在综合二处这几年,我已经失去了本我,更没有自我,就别说妄想超我了,我已经没有资格问自己我是谁?
我喜欢黑夜,只有黑暗降临时,我才有一种逃离的快感,这大概与我属鼠有关,谁见过老鼠在白天满大街溜达的,太危险,黑暗给我安全感,然而我又不甘于躲在黑暗里,因为我喜欢刺激,最具快感的刺激当然是恐惧,再也没有比白天的大马路更令人恐惧的了,因为任何一个人闭着眼睛横过马路百分之百要倒在血泊中,人尚且如此,何况我是一只“楼中鼠”。想到这些,我更加羡慕荒原狼,最起码他在荒野上有“追逐母狼”的乐趣,我作为一只“楼中鼠”却找不到一只“母鼠”,因为我已经分不清鼠和人的区别,“从狼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性的行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伦不类的”,从鼠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性的行为似乎都在回归鼠性,我不知道这是人的不幸还是鼠的不幸,亦或是两者的大幸。反正鼠类已经成了人类的宠物,鼠类当然应该学着爱人类,我不知道我的观点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我只知道进化就是变异,文明是变异的产物,政治是文明变异后下的一个蛋,人去孵化它可能变成人,鼠去孵化它可能变成鼠,最怕的就是豺狼虎豹去孵化,当然豺狼虎豹也不可能去孵化,他们是见蛋吃蛋、见人吃人,鼠当然更是美餐。如今,人和鼠越来越相互理解,互敬互爱,甚至互相变异,大概是一种迫于无奈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恐惧是荒原狼亦或是全部狼无法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