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走路遇到陌生人问路是很平常的事, 很多人都会爽快地帮助他人, 但是,如果你不提高警惕, 或许你的热情会给你带来不少的麻烦~~~ 以买药之名,行诈骗之实,俩男子合伙诈骗,仨老人被骗2.71万元。近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虚构买卖药物赚取差价为饵,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郭某某、陆某某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 案件详情 郭某某、陆某某均是诈骗累犯。2021年,二人因无收入来源,决定干起“老本行”,精心导演“买药”骗局,专骗老人钱财。 2021年5月17日,郭、陆二人骑着摩托车来到合山市北泗镇,经过一番“考察”,最终把目标瞄准了正在街头买锁的70岁的谭某。 陆某某假扮“福建老板”向谭某问路,以到本地找“老韦”买抗癌药为由,请谭某帮忙将其带至镇变电站。好心的谭某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我回家刚好要路过那里,我顺路带你去吧。” 到达变电站后,早已潜伏在此的郭某某自称认识“卖药”的“老韦”,还当场打电话向“老韦”确认:还有4000粒药,每颗价格25元! 随后郭某某与谭某商量,共同出钱以每颗25元的价格向“老韦”买药,再以35元的价格转卖给陆某某,从中赚取差价。 在确认“抗癌药”达标后,“福建老板”陆某某当即打开装着现金的钱袋子“下单”。但郭某某以秘密赚取差价为由,告诉谭某不能将陆某某至“老韦”处,只能先垫钱买“药”,还佯装打电话筹钱,现场演绎“筹不到钱”。 二人的一唱一和使得谭某信以为真,便到银行提取存款7000元交给郭某。拿到钱后的郭、陆二人趁机逃离,谭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经审查,2021年5月份期间,二人以同样的方式,在一个星期之内先后到广西巴马县、合山市、兴宾区等地诈骗三名老年人共2.71万元。经过侦查,当月,合山市公安局民警在河池市将该两名被告人抓获! 11月23日,合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老年人财物共2.7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且二人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 该两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12月1日,合山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责令二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原标题:《【身边的案例】精心导演"买药"骗局 骗取老人钱财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