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即使我们认为从非个人的角度看谋杀是比意外死亡更加恶劣的事件,也不能以此作为道义论反对谋杀的原因。这是因为,即便某个谋杀行为是防止其他谋杀行为(不只是其他死亡事件)发生所必要的,道义论还是禁止这一谋杀行为。
毫无疑问,此种形式的种种观点构成了一般道德现象学中一个重要的部分。然而这些观点的两难特征很容易诱使人们将整个事件看成是一种道德幻象,要么是由内在的心理意向产生的,要么是由粗略的但很有用的道德教化产生的。不过,在揭穿上述道德直觉之前,我们应该对它到底是什么加以把握。即使有非常强的理由,人们也坚决禁止虐待儿童,这无疑是件好事,对于其他道义论的限制来说也同样如此。但是,上述说法并未解释为什么我们几乎不可能将其看成是仅是有用的禁忌。一种幻象包含着判断或者判断的意向,但并不包含采取行动的冲动。而我想要说明的现象学事实是,人们似乎从每一个个例中体会到一种不要伤害无辜者的极其强有力的当事人相关因素。现象学事实把自己当作是对规范真理的领会,而不只是对心理学禁忌的理解。现象学事实需要被分析和说明,并且依据能否通过说明予以充分证明而被接受或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