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对于儿子的起居以及学业,仍算得上是比较上心了——雇佣了一个既可以给“小于儿”做饭,还能督促他日常功课的“住家教师”。
“小于儿”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稳定,因为“住家教师”的及时督促,他每日的生活、学习节奏也都比较规律。
老于夫妇对于这位“住家教师”也比较满意,甚至给他开了双倍工资,十分放心将“小于儿”全权托付给对方。
岂料有一日,这位“住家教师”远在老家的母亲突发疾病住了院,需要他及时赶回去照看,于是他便临时找到老于夫妇说要请假,甚至还表示要是他们觉得这样的做法,太耽误“小于儿”的日常节奏了,也可以考虑另聘他人。
老于夫妇考虑到只不过两周的时间,还不至于严重到要与对方解约的程度,再者说“小于儿”本人也表过态:非常喜欢这位“住家教师”!
于是乎,老于夫妇便商量着这两周的早晚两餐,由自家餐厅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小于儿”的吃食送到家中,如此一来,便解决了他的吃饭问题。
至于学习?夫妇俩觉得一直以来,“小于儿”的成绩都很稳定,应该也不会生出大问题。
而且“小于儿”本人也提出来:每日吃过晚饭后,会去附近的自习室参加“夜自习班”,仍然能保证学习的规律性。
老于夫妇闻言,觉得原本因为“住家教师”临时有事而生出的难题,全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便继续投身到生意中了。